四川“青花椒”案引争议 法院称通用名称不侵权

十二月十五日,“青花椒”商标侵权风波持续发酵。近期,四川多家以“青花椒”为招牌的餐饮企业因店招中使用该三字,被上海某企业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索赔,部分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这一事件在餐饮圈引发强烈震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最新回应中明确表示,公众若对已注册的“青花椒”相关商标存有异议,可依规提出异议申请。

当前争议焦点集中于“青花椒”作为地方特色调料名称的商标化操作。涉事企业持有的第30类“青花椒”文字商标被指具有公共资源性质,法院在已判决案例中倾向认为,餐饮企业将“青花椒”用于菜品描述或店招标识,属于对通用名称的正当使用,并不构成商标侵权。值得注意的是,该商标注册人曾于2021年发起大规模诉讼维权,引发社会对“碰瓷式维权”的广泛讨论。

据相关信息显示,此次被诉企业多为本地中小餐饮商户,部分门店历史超过十年,招牌菜长期以青花椒为特色原料。许多店主表示:“青花椒在川菜中就像葱姜蒜一样普遍,谁来起诉?”这反映出地方特色食材名称的商标注册与餐饮企业实际运营之间的冲突。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案核心在于判断“青花椒”是否具备商标法意义上的显著性特征,以及商标注册是否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情形。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相关表态为餐饮企业指明了救济路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在商标注册公告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这一消息令众多餐饮从业者看到希望——(案件详细信息可查阅此链接)。法律专家王律师分析:“该案的示范意义在于厘清地理标志与通用名称的界限,避免‘耗材注标化’挤压地方餐饮文化空间。”

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已波及整个餐饮行业。部分商家开始全面排查招牌、菜单中的原料名称使用情况,有从业者透露已收到法律顾问建议:“涉及具有地方特色的食材名称,建议在宣传时配合具体菜品名称使用,比如‘青花椒鱼’字样比单独使用更安全。”这反映了行业对商标侵权风险的普遍焦虑。

从司法实践看,此前已有类似案件判决认可“青花椒”作为通用名称的正当性。成都某火锅店案二审判决书中明确:“商品通用名称属于公共资源,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不宜过宽,否则将损害其他经营者的正当使用权利。”此次新发案件再次引发公众对商标制度平衡功能的思考——如何既保护商标权利人利益,又避免“权利滥用”阻碍公平竞争?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近期发布的《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中强调,对于“仅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应从严把握注册条件。这为类似争议提供了最新政策参照。不少法律观察员认为,这起案件或将推动商标审查标准在餐饮领域的进一步细化,尤其对地方特色食材名称的保护与使用作出更清晰界定。

这场“青花椒”之争揭示了我国商标法律制度实践中的深层议题。当商标成为商业竞争工具时,如何防止其异化为“掠夺公共资源”的武器?受访专家建议,餐饮企业可建立双轨制应对策略:一方面依法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另一方面借助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保护等方式建立区域特色标识体系。数据显示,我国已注册超过1300件含“青花椒”的商标,涵盖食品、餐饮等多个类别,其管理与规范已成为市场监管的重要课题。

事件发展仍受各界高度关注。四川当地餐饮协会表示将启动集体商标注册程序,通过行业协作形式保护地方风味特色。有律师建议普通商户可采取“显著规避策略”,例如在“青花椒”标识旁标注“食材名称”水印,这样既能保障消费者认知,又可避免潜在侵权风险。随着相关法律程序推进,此案的最终判决将对餐饮业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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